住宅电梯应该容纳“救命担架”
3月5日晚,一名老人在家中突发疾病,贵阳市120急救人员前往抢救,可当他们打算将老人从21层的家中转移到急救车上时,担架却无法放进狭小的电梯里。据悉,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仅当晚20时至23时,救援人员就接连遭遇了2次类似情况。
抢救病人,时间就是生命,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可是因为电梯的空间太狭窄,“救命担架”进不去,以致要把病人从高层一层一层抬下来,不仅费时费劲,而且极有可能错过了最佳急救时间,延误了救人。
城市的发展,高层住宅变得越来越普遍,进出均要靠电梯,电梯同时也承载起“救命的通道”这个重要的任务。可事实上,许多高层电梯却是“容”不下“救命担架”。近日,绵阳有网友发帖称,抢救一名住在高层的中风病人时,因电梯太小,病人只能靠人工一层层抬下楼。病人无奈承受着颠簸之苦,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这样的现象也在常州出现过,恐怕许多地方多遇到过。对于电梯的“救命担架”,国家并不是没有规定。2012年8月,住建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住宅设计规范》,要求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部,其中一部应能容纳担架。可事实上,许多住宅并未严格执行。
电梯容得下“救命担架”,对于开发商来说,要增加成本。要容得下“救命担架”,电梯尺寸要大,也增加了住宅户型设计的难度。这是开发商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也就千方百计想混过关。如果监管不严,开发商就会“得逞”,但最终受苦的却是住户,往往会威胁到生命的安全。这显然不是一个可以被忽略的问题。
诚然,电梯容不下“救命担架”,有标准缺失的原因,因为“担架电梯”尺寸暂无统一标准,最根本的原因则在于监督没有尽力。如果监管部门能够有敬畏生命意识,不放过容不下“救命担架”的电梯,想必开发商也不会在此“耍花招”。
谁都无法保证不会得急病,“生命通道”必须要保证畅通无阻。电梯不能成为“杀手”,必须要容得不下“救命担架”。这是谁都不能漠视的问题。(郭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