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为省运费男子骑单车上高速回家 路勤人员将其带离

2014年03月13日 16:4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为省运费 男子骑单车上高速回家

  所幸路勤人员及时发现,并迅速将自行车及骑手安全带离高速公路

为省运费男子骑单车上高速回家 路勤人员将其带离

  男子在高速上被拦下,自行车被装上了路勤车。 李荣涛摄

  3月12日,一名男子骑自行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想要从南宁沿着高速公路一直骑回河池都安老家,所幸被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迅速将他安全带离高速公路。

  上午11时许,在南宁往都安方向K1877公里处,高速公路路勤人员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名中年男子骑自行车往河池方向前行,车后座上还绑有一个黑色行李包。此时,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旁边的大货车与小汽车呼啸而过,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看到这危险的场面,路勤人员连忙拉响警报器,上前“叫停”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抬上巡逻车货厢,将该骑车男子带离高速公路。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韦,在防城港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到了农忙季节,家中没有劳力,他决定回家忙农活。他在南宁安吉客运站购买回家的车票时,被告知自己的自行车必须办理托运,需要另外缴纳托运费用。他为了省钱,不愿意办理托运,于是决定骑自行车回老家。

  当天凌晨5时左右,韦某沿着高速公路外旁边的村道骑行发出,由于最近下雨,道路坑坑洼洼,骑行十分困难。他正在发愁时,看到村道边的高速公路平坦宽阔,于是灵机一动,扛着自行车爬上了高速公路骑行。高速公路路勤人员发现时,韦某已骑了6个小时,骑行了70多公里。

  路勤人员对韦某进行了教育,并告知他走国道回老家的路线。

  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记者卢冬琳 通讯员李荣涛)

【编辑:王安宁】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