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单间租给身无分文老父独居后再未现身
71岁的老杨租房子遇到一件奇事,租客单小姐假称租房自己住,却将有些糊涂的5旬父亲独自留在出租屋。近一个月来,老杨一直联系不上单小姐,只好不时给老人送些饭菜。3月15日上午,老杨写了一封求助信,送到柳州市公安局黄村派出所。3月18日,记者与民警一道前往,向老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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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房子后
留下老父亲
昨日上午11时许,老杨提前在广雅路北三巷巷口等候。老杨在广雅路北三巷有一间出租房,为了寻找租户,他在门上留下了自己的电话。
2月23日下午6时许,一女子打电话给老杨,称看到他的租房广告。杨带女子去看房间,聊天中他得知女子姓单,今年26岁,租房是要自己住。尽管老杨的这间房子是单间,且没有独立卫生间,各方面条件较差。可女子看房后,愿意出每月200元的房租,租下这房子。
“我今天没带身份证,明天我再拿来给你。”单小姐当即拿出200元交给老杨,老杨把房间钥匙给了她。对方称次日过来签租房合同。
24日,老杨等了一天,单小姐都未跟他联系,他只好拨打她留下的电话号码,没想到接电话的却是另一个女人,称自己不认识单小姐,只是单借了她的电话使用。
25日,老杨再次来到出租屋,发现房里已有人搬入,是一名有些年纪的男子。老杨与他交谈,感觉其似乎患有老年痴呆症,好不容易才从他的言语中得知,单小姐是他女儿。
其后,单小姐再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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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无着落 女儿不现身
老杨几次到出租房查看,发现老单身无分文,无人照顾,总是到外面翻垃圾捡东西吃。每当看到此情况,老杨都会到邻居家煮些食物拿给老单。
因怕老单出状况,老杨常常往出租屋跑,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半个月。老杨说,自己身体不好,有很多病痛,照顾人力不从心,只好向辖区派出所求助。
3月15日接到老杨的求助后,黄村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经了解,单小姐留给老杨的电话是她前房东的。前房东说,单小姐之前租了她的房子,也是把父亲留在那里不管,只在每月交房租时出现,因此不愿再租房给她。
民警查询公安信息系统,找到单小姐办理户籍登记时留下的两个电话号码。民警逐个拨打过去,一个已停机,一个无人接听。户籍信息显示,单的住址是革新二区。于是民警立即联系辖区的鹅山派出所。
鹅山派出所民警上门寻找,单小姐早已搬离该住处。民警调查得知,老单今年52岁,早年与单小姐生母离异,是一名退休工人。单小姐多次在外面租房,留下他在出租房不管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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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内多杂物 环境极恶劣
昨日,记者跟随老杨到出租屋探望老单,同行的还有社区工作人员。
老杨的出租屋很老旧,楼梯又陡又窄,需斜着脚才勉强登上。民警敲了敲房门,许久无人应答。
“他不会出了什么事吧?”老杨的一句话,让大家心里都紧张起来。
老杨找来钥匙打开房门,一阵酸腐的气息扑鼻而来。老单并不在房内,房内堆满矿泉水瓶等杂物,桌上胡乱放着一些食物,锅子里的米粥已经腐坏。
“很担心啊。在房里怕他出事没人知道,在外面又怕他不识路回不来。”老杨现在十分后悔收了那200元,只希望单小姐快来把她父亲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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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来电称
管不了父亲
昨日中午,记者试着给单小姐拨打电话,无人接听。
就在大家急着寻找时,下午4时许,记者接到单小姐回拨的电话。单小姐称,她正在山东出差。因父亲精神有些异常,还曾在家里向她砸过东西,她无法照看,只好把父亲独自留在出租房,她可以负责交房租。
当记者提出如果父亲精神有异常,可以送往医院治疗时,单小姐情绪激动:“要送你们自己送!”
记者劝单小姐,不管怎样,对自己的父亲都应该尽赡养的义务。对此,单小姐表示,要么去找她母亲,要么告她,随即挂断电话。
柳州金飞律师事务所韦律师认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光在经济上,还包括在生活上的照顾等。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当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律师、亲友向法院起诉。
民警表示,单小姐具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月18日晚,记者再次与房东老杨联系,得知老单已于中午12时许回到出租屋。“老单说,当天上午,他出门寻找女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