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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搜索引擎监管事关重大公共利益

2014年03月21日 15:3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据《科技日报》日前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韩必省等29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有关规范搜索引擎市场的提案,呼吁将网络搜索服务纳入广告法监管范畴,以防止其损害公众合法权益。

  这是个既有前瞻又有现实意义的重要提案。鉴于当前网络搜索市场的乱象丛生,国家立法部门和执法机关应予以高度重视。

  毫无疑问,在当前的中文互联网搜索领域,百度一家独大的格局,加之执法者对搜索事务缺乏准确认知和定性,形成了网络搜索“度娘霸道”局面。约一年前,央视即对百度搜索的有关问题作了系列揭露报道,其中主要涉及百度的竞价排名和以此派生的要挟用户问题。但直到今天,这一乱象几无解决进展。

  所谓“竞价排名”,就是当网络用户需要搜索某个目标关键词时,搜索结果的来源网站或内容提供者,谁向百度出的钱多,谁的显示就最靠前。换句话说,网络用户搜索的结果页面,并非纯粹技术条件下的自然显示页面,而是百度基于利益交换后的人为干预结果。比如,某用户需要搜索治疗某病的医生或机构,由于某些医生或机构向百度交了钱,有关他的介绍就优先其他页面显示在用户电脑上,这就容易给用户以误导。

  《广告法》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据此可看出,百度的竞价排名搜索,恰恰就是利用网络这一媒介,由搜索目标内容的提供者承担费用,让百度通过提升显示排名的方式为其推介,这其实就是典型的广告。

  遗憾的是,在长期的实践中,执法者一直没有把百度的竞价排名纳入到广告的监管对象,致使百度一直依仗其垄断地位为所欲为,无视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更大的问题还在于,由于立法和执法层面均忽视了对搜索事务的规制,网络搜索已经在政治、经济、市场、公共安全等诸多方面产生严重危害。比如,现在不少搜索引擎上都可以搜到黄色内容、买卖枪支的页面、做假证的广告,甚至显示出不少明显违法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

  由于法律的缺失,网络世界在某些方面一定程度上成为“法外之地”。搜索引擎正是网络问题的重要集散地。显然,加强对互联网相关业务的立法监管,这是对公共利益的重大关注。而从监管层面说,现有的部分法律法规,其实完全可直接应用于搜索事务的管理;同时也需出台相关规定,对事关公共利益的网络搜索进行定性和规制。

  长期以来,很多人总习惯于把网络视为“虚拟世界”,于是在考虑对这个世界的管理时,就不自觉地想要用另外一套法律制度来规制。其实,网络世界就是现实世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它不是虚拟世界,就是现实世界。认识到这一点,很多法律就可以直接应用,执法者的认识也就豁然开朗了。(陈杰人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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