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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政策

2014年03月25日 10: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高压冲洗车作业场景。

干净整洁的道路。

环卫工人在凌晨清洗道路。

  垃圾处理一直是城市头痛的问题,近年来社会上有关借鉴台北等地经验推行“垃圾不落地”的呼声渐高。在总结罗湖东门步行街近一年“垃圾不落地”探索的基础上,从4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各区、各街道将大力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加强环卫执法,宣扬文明行为,落实综合治理,遏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现象。

  4月份开展“环卫专项执法月”活动

  记者了解到,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把环卫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4月份“清洁深圳月”活动,在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中开展一次“环卫专项执法月”活动。

  重点对以下三种行为进行处罚:一是对随地吐痰和乱吐、乱扔废弃物的,依法现场处以50元定额罚款;二是对扔垃圾没有进入垃圾桶或者其他垃圾容器内的,依法现场处以50元定额罚款;三是对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其中自然人违法行为严重或情节恶劣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此外,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从车辆上向外抛撒物品的,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各级城管执法和数字化城管部门要注重通过摄像、拍照等手段收集和固定证据,其中涉及从车辆上向外抛撒物品的,应及时移送公安交警部门。

  手持摄像机和监控系统取证

  据介绍,城管与公安、法院部门将加强联动,确保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对法人违法的,要通过手持摄像机和街区监控系统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摄像取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形成完整执法案件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对仍然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自然人违法行为,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定,建立公安城管证据联用、信息联通、执法联动“三联”协同执法机制,对违 法自然人拒绝提供或者无法提供身份信息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调查取证。

  举报属实将予以适当奖励

  “垃圾不落地”行动将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各行业协会和企业要大力落实行业范围内的自律和监督工作。

  比如,公交、的士等公共交通企业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教育,不从车内向外抛撒物品和清扫垃圾,及时阻止和劝诫乘客乱丢、外抛垃圾的违法行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居民乱丢乱吐违法行为的劝阻和文明行为引导。城管监督员、环卫工人要监督和劝阻乱丢、乱吐、外扫、外抛等违法行为。各类志愿者和义工团体、公益组织等要积极参与“垃圾不落地”行动,开展环卫法规、文明规范宣传和劝导活动。广大市民要积极监督和举报环卫违法行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

  临街商户要签市容环境责任书

  深圳还将积极引导市民自律自治。比如,广大市民要认真遵守《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摒弃乱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临街商户要签订市容环境管理责任书,自觉搞好门前卫生,不外扫、外抛垃圾,并配合劝导顾客不乱丢乱吐,使“垃圾不落地”成为广大市民、商户普遍遵守的文明行为习惯,成为展现特区城市文明形象的美丽风景线。

  此外,我市将完善垃圾收集容器,实施精细化管理。地铁、公共交通车辆和门店、商铺等必须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街道和公共广场要设置分类标识清晰准确、颜色与类型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对现有收集容器加贴规范的分类标识,方便市民投放垃圾。  

  纳入市容环境考核 每月通报执法情况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加强检查监督“垃圾不落地”行动,市城管局将于第二季度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检查,将“垃圾不落地”工作纳入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加大分值权重,对工作任务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将加大环卫执法的检查扣分和案件督办力度,建立每月执法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并将街道环卫执法纳入年终考评范围。各区环卫部门要加强对环卫作业服务的检查监管工作,继续落实按质付费、扣分扣款制度,确保整治成果巩固长效。

  此外,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合力把“垃圾不落地”做成长效的社会文明工程。宣传部门要长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宣传和正面引导,形成全民抵制环卫违法行为的基本意识和文明氛围;交通部门要在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地铁等醒目位置设置环卫文明行为温馨提示,动员和劝导游客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文体旅游部门要通过观光指引、旅行社、景区告示等方式,让游客在进入深圳的第一时间就了解到环境卫生法规和文明规范;教育部门要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和小朋友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从车内向外抛撒物品的执法查处,并在驾驶员培训和驾驶证年审过程中增加环卫文明行为教育内容;财政部门要对“垃圾不落地”专项工作予以经费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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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垃圾不落地”?

  “垃圾不落地”是指广大市民、商户不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吐渣、从门店向外扫垃圾、从车辆向外抛垃圾,而应将垃圾规范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整洁。

  “垃圾不落地”模式是指从管理、宣传和执法三方面同时着手,通过合理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广泛开展环卫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增强市民卫生意识,遏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垃圾等不文明现象,有效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的一种综合管理模式。

  二、“垃圾不落地”的东门经验

  罗湖区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成效显著。东门步行街自2013年3月份推行实施了“垃圾不落地”模式,以教为先,综合采取主流媒体报道、街区现场宣传、新媒体热议造势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等不文明行为;以管为主,创新视频取证、公安联动、曝光警示、举报有奖等机制,加大对行人乱丢乱吐、门店外扫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力度,坚持落实常态化执法工作,从源头控制环卫违法行为。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实践,东门步行街区路面垃圾量减少94%,环境卫生状况和文明水平显著提升。

  三、“垃圾不落地”打破环卫困境

  “垃圾不落地”模式打破了保洁埋头苦干、垃圾越扫越多的环卫困境,形成了“三分扫、七分管”、“商家自治、市民参与”的良好局面,有效推动了环境卫生管理从“末端垃圾清理”向“源头污染防治”、从“政府单向管理”向“社会参与共治”转变,对环卫事业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种行为将被罚

  ●对随地吐痰和乱吐、乱扔废弃物的,依法现场处以50元定额罚款;情节恶劣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对扔垃圾没有进入垃圾桶或者其他垃圾容器内的,依法现场处以50元定额罚款;情节恶劣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对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对从车辆上向外抛撒物品的,依法处以500元罚款(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湛 通讯员 崔嵩 文\图)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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