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领养老金住新房 江西南昌县近6万失地农民进“城”

2014年03月28日 13:22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这下好了,不仅有了医保,还和城里人一样有退休金了。”近日,家住小蓝经开区柏林村、今年88岁的罗寿德老人领到每个月930元的养老金时开心地笑了。近年来,南昌县为解除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不仅让失地农民在养老、医疗保险和就业服务、失业救助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而且以自建楼房、进城买房等形式,让失地农民住上了新楼房。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2012年4月,南昌县在历经3年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9个乡镇10个村进行试点。至目前,实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政府一次性投入12亿元,解决全县5.85万名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让他们享受到了与城镇企业职工相同的待遇。

  为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就业创业,该县还配套下发了《南昌县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办法》,投入8000余万元用于失地农民就业援助。该县规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政府给予创业补贴资金,每户每年3000元,补贴3年;用人单位吸纳失地农民就业,按规定给予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免费为失地农民提供求职登记、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在居住方面,该县采取了比较灵活的安置办法,失地农民可以拿着房屋补偿款到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房,同时规划了一部分土地让农民自建住房。去年,该县还在莲塘、向塘等6个乡镇启动农村新社区建设试点,按照“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的原则,先行投资24亿元建设了16个先导区,根据相关政策,这些先导区安置房建设标准可达到同地段中等以上小区水平,并有条件上市交易。(记者刘小荣 通讯员胡奕)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