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捐献者休假呼唤制度保障

2014年04月02日 11:28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工作辞掉了,可以再找,救人的机会失去了,内心会永远不安。”陕北安塞小伙王广恒是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这几句话道出了他为完成捐献向老板请假未果索性辞职的原因。王广恒的遭遇,令人联想起半个月前媒体报道的另一位志愿者——南京市六合区扬子石化烯烃厂的员工龚荣华,在与一位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后,为顺利捐献,他准备向单位请几天假,单位得知实情后,给她批了一个月的长假,负责人还专程到医院看望她。

  捐献造血干细胞比献血复杂得多。志愿者在配型成功后,要想完成捐献,身体状态必须调理到适于捐献的标准,体检通过后还得入院注射动员剂,第5天才能开始采集造血干细胞,住院、休息时间少说一个星期以上。但是,志愿者为此请假,并没有相关法规保障,这也导致了志愿者能不能得到假期只能“碰运气”,或者说,全看老板的道德觉悟。这提出了一个问题:志愿者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申请休假,能否得到制度上的支持?

  事实上,捐献造血干细胞这项公益事业在我国的推行并不顺利:目前,全国有400多万名白血病患者需要造血干细胞,但中华骨髓库库容才180多万,捐献造血干细胞人数仅4017例。配型成功的志愿者,简直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但他们除了要应付家人的担忧乃至干涉,还得为请假想方设法——这可是救人性命,做这样的大好事还这么难,于情于理都不对劲,不能不说是制度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献血法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并无明确规定,也没有建立相关的补偿机制,这里固然有着保护其公益性的考虑,但从保护志愿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来说,给志愿者一个受法律保护的“捐献假期”,与捐献行为本身的无偿、自愿等公益性原则并不相悖。我们常说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支持——以制度保护他们的休假权,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举措。(吴云青)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