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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节约集约用地100条措施

2014年04月04日 09: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土地最高限价不超起始价145%

  商品住宅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限地价、竞配建拆迁安置房”、“商品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出让。商业服务业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公共设施”方式出让。“限地价”的最高限价控制在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以内。

  住宅用地开工3年内须竣工

  规定各类住宅用地须在划拨决定书确定或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同步开工建设。各类住宅用地须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必须在开发项目建设总量完成80%前全部完成。

  昨日,广州正式出台《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将制度改革聚焦在节约集约用地上,提出了100条规范和创新土地管理的具体措施。

  记者发现,去年该文件征求各界建议意见时,曾提出对已出让并办理产权证的地下部分(含车位),遇到产权变动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而昨日正式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已出让地块的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缴交标准。

  《意见》规定,“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暂缓征收地下建筑土地出让金的,除依法可以划拨外,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地下负一层按与其使用性质相对应的地上首层市场评估地价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地下负二层及以下面积按与其使用性质相对应的地上首层市场评估地价的25%计收土地出让金。本意见实施前已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再计收或补缴土地出让金。”

  上月,广州刚刚召开了“广州市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停车收费有可能踏上涨价的轨道。记者昨日就了解到,广州2月的一手车位网签均价为13187元/平方米,但是到了上月已经上涨为1457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幅度达到10.5%。

  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意见》明确了宅基地供应标准,新批准的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8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按平原地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执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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