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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制定政策法规将先评估性别平等

2014年04月04日 10:0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本市将成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与妇女权益关系密切的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执行,进行性别平等评估。

  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法制办、市妇联等单位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今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在起草法规的过程中,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相关内容应征求市妇联意见;市妇联可根据需要提请委员会评估,并将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反馈到起草部门。起草部门根据委员会意见和建议修改。

  市政府法制办在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审查过程中,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相关内容,应书面征求市妇联意见,市妇联根据情况提请委员会进行评估,并反馈评估意见。

  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过程中,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响强烈及发生投诉的相关内容,市妇联可主动提请委员会进行评估,并归纳、整理、反馈相关意见,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并予以回复。

  各政策法规起草部门要注重研究、分析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男女两性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行部门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违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精神、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各区县、各部门,在政策法规制定实施过程中,自觉做好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增强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和性别平等的意识,加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记者 刘欢)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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