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新建筑寿命不超30年”?
这两天,“中国新建建筑寿命不超30年”之说在网上疯传。此类说法的源头是2010年4月6日《中国日报》报道称,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称目前国内新建建筑平均寿命仅有30年。然而,准确的说法是:“一些城市采取变更规划、拆建房屋的方式来盘活原有土地,城市房屋建筑寿命普遍较短,平均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这一结论,显然不能与“新建建筑平均30年寿命”说法画等号。
4日,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突然倒塌。于是“30年说法”又来了,且这次是新华网发的文章。又有了新的调查结论?笔者反复读了报道全文,却发现其依据仍是老说法。
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一些劣质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强调这个问题,可以敲响警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严格依法保障新建建筑平均寿命达百年,这是当务之急。但,不能由此就轻率地说“目前国内新建建筑平均寿命仅有30年”,一定要拿出科学统计数据。
由此事想到,提醒人们对某一个问题的关注,出发点并不错,但为了强调其重要性,把现状说“过”一些,这就不妥了。特别是有些问题的确很严重,但不能反正已经灰了,就涂黑。有些人认为,对缺点和不足说“过”一些,有利于提高对问题的重视和及时解决。其实不然,对问题的不实评估会引起混乱和恐慌,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我们不应隐讳自身的不足,但对存在的问题要做深入的调查,掌握科学而有说服力的数据。特别是涉及面极广的民生数据,更要精准统计,慎重公布。欧美国家为了得到某一类健康数据,往往要做长达几十年、覆盖十几万人的追踪和调研,最后由政府部门权威发布,在说法上做到统一规范,以免扰民恐民。美国倒塌一座桥,要几年才出事故原因报告。这不是做事慢,而是要科学准确,令人信服。这种科学态度和严谨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顾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