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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走饮料方便面 怕留下影像放火烧小店

2014年04月17日 09:54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因害怕自己行窃留下影像,盗贼以为放把火就能烧毁证据。于是,盗贼返回现场放火,结果却造成火烧连营,造成四家被烧毁,经济损失高达193万余元。随后,警方正是凭借着盗贼放火时留下的影像一路追查将其抓捕归案。4月16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河区人民法院采访到了这起盗贼“掩耳盗铃”故作聪明的案件。

  去年3月3日零时40分许,沈河区风雨坛街某小吃店突然燃起熊熊烈火。凶猛的火苗迅速向四处蔓延,将小吃店相邻的三家单位和个人房屋部分物品也引燃了。经消防官兵奋力扑救,大火这才被扑救。

  警方侦查发现这起火灾是有人故意放火引发的。随后,警方从着火现场找到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只见一名约20岁的青年男子潜入小吃店,用打火机点燃了小吃店里的可燃物后逃跑。民警根据可疑男子行进轨迹一路追查,当日便将纵火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捕归案。

  王某交代出来的放火原因,令人啼笑皆非。原来,头一天晚上,王某窜到小吃店砸碎了玻璃进入室内,盗走了价值283元的饮料、方便面、香烟等物品。逃离现场后,王某回想起小吃店内安装有监控录像,害怕留下行窃的影像。王某认为只要放把火就能把证据全部烧毁,所以便返回现场放了火。

  王某没想到,自己放的这把火会火烧连营,并给四家受损单位和个人造成19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其中,仅一家影音批销中心损失价值就高达175万余元。近日,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赔偿各家损失。(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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