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3岁女孩散步不慎掉进无盖污井身亡(图)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样美妙的画面,却被一个无情的窨井吞噬了。
前天晚上,一名妙龄女子的生命,消失在黑乎乎的井口。约她一起散步的男子,看到她掉下去,呼救、心痛、无力。
说是一起散步,散着散着,人就没了。
事件 相约散步,散着散着人没了
女子的朋友黄某,也是报警人。他说,死亡的女子姓叶,1991年生,今年才23岁。
当晚两人相约一起散步,9点多走到会展二路旁边的小树林里,周围灯光很暗,走着走着,他看到朋友掉进一个无盖的窨井,他想拉都来不及。
他很着急,跑出去呼救、报警,附近热心的群众听到喊声,拿了树枝、绳子等试图打捞,无奈窨井太深,下面有水,没起作用。他想拿绳子把自己放下去救人,被旁人拦住。“说是一起散步,散着散着人就不见了。”一名保洁员摇头叹息,一条命就没了。
晚上9点50分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指令莲前派出所前往处置,并通知119、120以及专业救援队东海救助队到场。
据介绍,该窨井是直径为73cm的下水道,深达7-8米,水面距离地面约3米。
坠井时,叶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有人推测,她可能是头部或其它部位撞到井的边缘,无法呼救,或是迅速坠入水里被污秽物呛到,或因井内的沼气导致晕眩、中毒。
救援 井底很臭,布满粪便和沼气
事发后,东海救助局厦门基地应急分队8名救援队员赶到现场。“蛙人”谢绍洪佩戴KMD28型管供潜水装备(提供压缩空气)、照明灯,两侧腋下系着救援绳。
这是个圆形窨井,仅容一个人通过。井内壁没有扶梯,谢绍洪被从井口中吊着放到井底。
“井内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下面较宽,类似于一个通道,面积几平方米。”谢绍洪回忆,井下像个化粪池,里面布满了排泄物和沼气,臭气熏天。
紧接着谢绍洪下潜,先钻到像沼泽地一样的泥里,往下是粪便水,他带着脚蹼,在约3米深的粪水里半游半爬,不停伸手搜人。
粪便形成的沼泽地阻力重重,谢绍洪艰难前进,在黑乎乎的水里摸索了10多分钟后,才“游”了约5米。
突然,他摸到一条腿,借着照明灯,他看到女孩是站着的,两胳膊摊开,脑袋耷拉在沼泽地上,整个人陷进污物形成的淤泥中。
谢绍洪拿出救援绳套在女孩腰腹部,他先出井,应急队员再将女孩拽出去,救援过程约半小时。
深夜12点,女子被捞到地面,经检查确认,她已无生命迹象。经民警现场勘查,未发现任何异常,确认叶某系掉入下水道溺水身亡,排除他杀。
律师 管理方若未尽责应当赔偿
叶某跌落的窨井,位于会展二路东侧的林间步行道中间。这段10米左右的步行道四周分布着8个窨井,其中4个在步行道上、4个分布在步行道两边的草坪上,像张棋盘图。
昨天,两个无盖的井盖已经补上。目击者说,事发时,两个窨井的井盖丢失,井口附近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只有其中一个井上摆了两根木棍。
昨天下午,导报记者了解到,出事地的窨井不属于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的雨水井,不属于水务集团管理的污水井,也不是电力公司的电力井,而是属于物业管理区域的窨井。
福建凌一律师所律师林志敏指出,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根据调查结果来确定,比如井盖是不是被第三方损坏或偷走,管理人是否及时发现、及时补救,及时设置提醒、警示标志等。
窨井管理人的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如果管理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管理上没有过错,或者证明行人故意为之,或者证明是第三方侵害,管理人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
调查 25万个窨井约两成安装了防坠网
给窨井加装防坠网,呼唤了很多年。
据了解,全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窨井设施总数超过25万个,分为15类,由13个产权单位进行管理,包括市政工程管理处、水务集团、华润燃气、电业、移动、联通、铁通、网通、有线电视及宽带、交警、公路等。“以前业界共识是井深3米以上的井要安装防坠网。”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
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安装计划从2005年开始,至去年,不管井深是3米以上还是3米以下,2万多个雨水井全部安装完毕。
厦门水务集团从2006年起安装,2.3万个污水井里,3米深以上的井此前全部装完,今年安装3米深以下的井,预计年内全覆盖。
厦门电业从2004年起安装,分布在城市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的电力井盖有8300多个,已有6100个安装防坠网,剩余1000多个处于绿化带较偏位置,目前也正在安装。
综合估算,道路范围内的25万个窨井,包括3米深以上和3米深以下的,约只有两成安装了防坠网。
实际上,位于人们身边的窨井不止25万个,物业管理区域、小区、单位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窨井等并未统计。
“这些窨井成了管理上的空白,没有人去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奖怀指出,厦门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制订监督管理的办法、安全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设计和材料上要到位,把所有的窨井列入数字化城管理,进行编号,及时发现、及时修护。
手记 为何要用生命来警醒?
一名妙龄女子,一个鲜活生命,再度唤醒人们对窨井盖加装防坠网的迫切感。可是,为什么要用生命的消逝作为代价?
从今年起,排水井都必须安装防坠网。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写明: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
排水井包括雨水和污水等,不管是市管道路还是区管道路,抑或是单位、物业区域,只要是排水井就必须安装防坠网。
法不溯及既往,可是为了生命,为什么管理单位就不能按照新的法令,自觉弥补旧的欠账呢?为什么就不能为了生命,把防坠网安装到所有的窨井上去,而不只是排水井?
一张网的价格不到100元,安装起来也很快,难道真的要等到付出生命的代价,付出巨额的赔款,才能引起足够的警醒?(海峡导报 记者 林利萍 黄敏江 房舒 吕寒伟/文 陆军航/图 通讯员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