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听证会不能“未审先定”
2014年04月23日 15:03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全国各地关于天然气、出租车起步价、景点门票等听证会,大大小小也开了不少,“逢听必涨”似乎成了一个难以打破的怪圈。不过,在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近期的哈尔滨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降价调整听证会却破了天荒,最终以88%的听证代表同意调价方案落幕。
行政听证会,设置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导入“司法审判模式”优化政府决策。如果说,法庭审判之前,法官便就案件是非曲直、当事人有罪与否等已经有了答案,那么审理过程不过是掩人耳目。价格听证会也是如此,不能“未审先定”,损害应有的民意性与科学性。有关部门应站在中立位置上,公平审视争议双方博弈情况,进而做出“涨”或“降”的决策。(欧阳晨雨文/图)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