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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八证副局长” 为身份监督示警

2014年04月24日 14:3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网帖爆料称,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有8个身份证。山西省公安厅纪委证实,公安厅已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樊红伟目前还在正常上班。

  依据网络举报提供的信息,虽然“有8个身份证”是否属实,目前还难以确凿认定,但记者发现,樊红伟实际使用过的身份证号码有4个,尾号为0074的身份证号是樊红伟目前使用的身份证号,其他3个身份证号码已经注销,尾号分别为007X(樊红伟),3695(樊宏炜),2419(凡鸿巍),四张身份证照片均为同一人。而依据《居民身份证法》,“人民警察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全家都是双户口”的“房妹”,到“1人4个身份证”的“房姐”,“一人拥有多个身份证”现象,当然已算不上什么稀罕新鲜事。这种背景下,“公安局长被曝8个身份证”事件,很大程度上,无疑是对公安机关“清除‘内鬼’”决心和能力的一种考验。

  有鉴于此,并考虑到“一人多个身份证”可能给腐败分子带来的巨大好处,要想有效“堵塞漏洞、清除‘内鬼’”,笔者以为,除了强化事后的惩戒机制,如“一律开除、追究刑事责任”,尽可能使内鬼“不敢”之外,更重要的显然还在于,必须在源头上强化“不能、不易”的防范保障机制,真正使公安机关内鬼难以“利用职务之便办假身份证”,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此前公安部门提到的从技术上“加快建立人像比对系统”之外,从“权力制衡”角度,恐怕还要同时不断强化针对公安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各种外部监督措施,比如,由纪检等部门,像监管官员护照一样强化对公安部门领导户口身份信息的监督,再比如,将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政府领导干部户口身份信息,像官员财产信息那样逐步推行向社会公开,不断强化这方面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张贵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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