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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月底公租房可同城异地置换

2014年04月28日 13: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租住我市不同地区的公租房家庭,根据各自工作方便和子女入学等需要,可以申请互换住房,这是我市近日推出的住房保障制度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之一。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目前该工作方案正在加紧制定中,今年6月底前建成公租房同城异地置换平台。

  6月底建成公租房置换平台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保障房弃选、弃租和转租、转借等现象频发,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究其原因,既有规划选址、配套等问题,也有管理疏导问题,如工作就业、孩子读书需就近租房导致转租等。实践证明,简单打压,严查严处,虽可遏制上述问题,但治标不治本。

  “到明年底,我市保障房、政策性住房总量将达48万套。”市住建局负责人透露,按照现行政策,经济适用房和安居型商品房5年和10年后即可转成市场商品房。随着保障房房源不断流失,我市土地、资金等资源难以承载,建立保障房交易平台,实现封闭运作势在必行。

  记者获悉,我市公租房同城异地置换平台建设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目前正加紧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同城异地置换管理办法》,主要依托我市保障房租赁服务中心和工程交易中心来建立公租房置换平台,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公租房转换平台建成后,全市范围内已租住公租房家庭可按照各自需求,在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公租房置换。

  公租房租后管理实行严格执法,力求通过疏堵结合,多渠道解决公租房转租、转借屡禁不止问题。

  实施保障房“闭环”流转

  据了解,在公租房异地置换改革完成后,我市还将打通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实现两库合一。

  我市将尽快出台保障房封闭运作相关法规,严格控制保障房流向市场商品房,将经济适用房、安居型商品房等纳入上述交易平台,形成保障房轮候分配和置换交易“一库一平台”,保障房“闭环”流转,以斩断保障房利益寻租链条,促进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此项改革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原特区内以建设公租房为主

  市住建局还提出中远期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思路和设想,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原特区内以建设公租房为主,原特区内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只能配建公租房,加大地铁沿线、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中公租房的建设规模。提高小户型公租房的建设比例,将30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左右的三种户型比例由原来的3∶4∶3调整为5∶3∶2。总的原则是以需求结构确定建设结构,并对上述结构比例进行逐年评估,适时调整。

  降低新毕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的门槛,缓解新毕业大学生住房困难。积极探索将符合规定条件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的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住房消费能力和水平。

  结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实行更加灵活的租售补住房保障政策。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定向配租力度,按照重点产业优先和人才优先的原则,在人才住房、产业配套住房政策及租售工作上继续突破。

  “通过住房保障的系列改革创新,逐步破解我市住房保障建设、分配和管理存在的诸多难题。”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各环节管理,节约集约社会资源利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为全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为不同类型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的住房保障提供积极有益的借鉴。记者 窦延文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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