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出台户政管理新规定 严格限制“非转农”
2014年04月29日 11: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韶关市公安局召开户政工作会议正式出台户籍管理新规。从即日起,凡属非农业户口者,除规定范围内,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转为农业户口。
据悉,近五年来,韶关市出现农业人口逐年稳步增长,非农业人口总数逐年下降的畸形局面,不利于促进城市化进程。为推进韶关市城镇化建设,引导农业人口向中心城镇聚集,该市出台《韶关市户籍管理规定》。今后,居民进城入户的条件将大幅降低,而“非转农”将被严控。此举有利于保护农村地区原来农民的利益、帮助各级政府解除潜在的负担,为将来最终实现一元化户籍管理减少障碍和阻力。
新《规定》规定,除依法抱养者和大学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者两种情况,经户政部门严格审核属实后可以办理“非转农”业务,其他情况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记者卜瑜 通讯员陈保安)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