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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电梯惊魂的七寸不在虎头而在蛇尾

2014年05月05日 13:4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电梯又出事了,这次是万象城小区,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还是让人对频频发生的电梯惊魂捏一把汗。数据显示,去年烟台市电梯总量为13130部,在用11354部,每年增长20%左右。并且,按照电梯平均寿命20年来测算,烟台已经逐步进入“电梯老龄化”阶段,不少电梯超龄服役。不论是第一批装电梯的小区,还是刚刚建成不久的新小区,电梯问题实在是绕不开的话题。

  电梯问题可能大家或多或少都曾遇到过,我居住的单元楼所处楼层的电梯显示灯不亮,给物业打过几个电话,说是派人来修,结果没了下文,灯虽不亮可到了楼层也停,可能物业觉得电梯能运行就不着急来修吧。

  一般来说,能够安装运行的电梯都应该是经过严格检测的合格产品,那为什么电梯问题还是频发呢?其实问题主要出在后期保养上。电梯天天上上下下,难免会有损耗,但安装好之后就没大有人关心。电梯运行跟开车是一个道理,如果是光开车不去维护,再好的车辆也会存在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然而,据烟台市质监局发布的2013年全市十大特种设备案件显示,电梯问题占了其中的三成。现实来看,这些规定明显沦为摆设,基本是没有监管也没有实行。

  那么电梯维修费到底谁来出?其实早在2004年,烟台就出台了对小区电梯每户收取每月0.3元的电梯使用费的规定,用于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维护,但不维修。收取的费用不能够满足对电梯日常维修的费用支出。小区业主想少出钱或者不出钱,物业公司则希望业主出维修费。

  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维修和维护成本高于居民之前交的费用,那么多出来的支出居民要不要另外交,要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且这些住户所拥有的面积要占到三分之二以上,来共同决定。然而,这个规定的落实显然操作难度比较大,物业可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业主各打算盘同样难成一条心。如何落实电梯维修费用,将电梯的维保和更新纳入强制执行轨道,不仅是现代城市运营管理的要求,更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毛旭松)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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