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试点新型城镇化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4年05月06日 10:5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到2016年底,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15个县(市)和30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全面健康发展。
省政府明确,试点工作必须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集约联动、整体推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此次试点的主要任务为统筹城乡规划,完善省域、市域、县域各层级城镇体系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大农村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消除户籍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行城乡产业联动互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使农民在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等方面逐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记者方言)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