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还有一些拯救低价药的办法
国家发改委5月8日宣布,为激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药品只要一降低“身价”,几乎就立马“人间蒸发”,这在多年来已经成了我国药品市场的一个“规律”。究其根本,就是由于低价药利润低,制造商不愿做、销售商不愿卖。低价药难寻,甚至退出市场,受到直接伤害的还是普通老百姓。如何让大家少花钱就能治了病,需要政府部门智慧应对。此次国家取消低价中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显然是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药企生产低价药、药店和医院销售低价药的积极性,从而拯救低价药,令人称道。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低价药取消最高零售价限制之后,部分药企受利益驱使进行大幅度提价,结果原先的低价药虽又重出“江湖”,却摇身一变成了高价药。如果低价药仅仅是小幅提价,利润空间上升有限,恐怕还是难以吸引那些正在忙乎着做高价药、大笔赚钱的厂家。这么看来,取消限价的直观效果,可能是那些正在制作低价药的厂家会通过略微提价来提高收益,及维护关于制作低价药的积极性。
在笔者看来,除了取消低价药限价之外,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拯救手段的,甚至是可以与目前政策并而行之的。比如,可以对于低成本廉价药的生产,给予厂家政策上的保护及政府补贴等方式的资金扶持,模仿粮食领域设置“保护价”,等等。同时,要求药店开辟专门的低价药区域、柜台,以免商家总找犄角旮旯掖着低价药,给予消费者更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最重要的,则需要加快医疗改革,建立科学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避免“以药养医”,使他们愿意让患者多使用低价药,而非疗效相近的高价药,等等。当然,最后还得说一句:拯救低价药并非一二新政可竞之功,取消低价药限价让我们看到了国家的实际举动和决心,我们还应多些耐心。(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