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妻子买零食自己吃不给儿子吃 争吵闹离婚
5月19日 雁山区人民法院
十年夫妻路真不易,愿且行且珍惜。
李强与小娟相识于十年前。当时,两人可谓一见钟情,认识后的第9个月就携手步入了婚姻殿堂。结婚后的第二年,这个小家庭又迎来了儿子降生。
儿子满一岁之后,李强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开始去外地打工。每次打工回家,李强都对儿子百般疼爱,弥补自己对儿子的缺失关爱。但他发现,妻子小娟对待儿子似乎有些冷漠。
有一次,李强看到小娟买了不少零食回家,儿子嚷着要吃,小娟不管不顾,硬是自己一个人把零食都吃完了。
“你就这样带孩子?看来我平时不在家的时候,你就是在虐待儿子。”李强生气地对妻子说。“我虐待儿子?一年中多数时间都是我在带孩子,你为儿子做过什么?儿子写的作文里面,都说他最爱妈妈!”小娟说。
后来,因为对孩子的照顾问题,李强和小娟经常发生争执,吵架时两人还乱砸东西,搞得家里鸡飞狗跳。
今年年初,李强上法院提出与小娟离婚,理由是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差异太大,无法再共同生活。在法庭上,小娟称自己和李强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官表示,李强与小娟相识后自由恋爱,并生育有一子。婚后两人感情尚好,只是有时在处理家庭事务过程中缺乏协商、沟通和理解,导致夫妻之间偶有争吵冲突发生。双方婚姻关系存续至今已近10年,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只要彼此加强沟通和体谅,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夫妻关系仍有和好可能。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和睦,法院对李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文中人物为化名)(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