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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妙龄女出租屋内离奇身亡 曾在娱乐场所上班

2014年06月09日 13:29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房东郑先生指向死者马某租住的出租房。超然摄

  6月7日晚8时许,家住温州市区朔门街的郑先生因出租给他人的自家老屋内散发浓重异味且多日不见租客马某踪影而报警。警方到现场后发现,屋内年仅二十多岁的马某已死亡多日。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马某租住的房间门已被警方贴上封条,还未靠近门口就能闻到浓重的异味。

  “这个房间只有4平方米,原先是一个卫生间,本来改造了想当储藏室,后来租给马某。”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将老屋租给马某已有五六年,每月2日左右马某都会按时交房租,加上其独来独往的个性,他平时也未与其有过多来往。“这个月都过了5日了,既没交房租又没见到人,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

  6月3日,曾有租客来看房时向郑先生提出,马某所住的房间散发出一股异味。当时郑先生以为是附近垃圾堆中食物腐败散发的味道,加上马某租房期间已换门锁,郑先生也无法进入查看。直到前晚,隔壁邻居也向郑先生反映,已经一周未见马某踪影,而马某租住的房间内透出的异味愈发浓重,已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于是,郑先生拨打了租赁合同上马某留下的其中一个联系电话,但该号码主人称并不认识马某,另外一个手机号码则显示已停机。郑先生当晚向警方报案。

  据周围邻居反映,最后一次见到马某是在5月31日晚8点半左右,当时其出租房内亮着灯,屋内断断续续传出两个人的对话声。

  郑先生透露,马某来自甘肃,身材娇小,长相俏丽,在温期间曾在欧洲城酒吧、网吧、台球室等娱乐场所上过班。“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郑先生还告诉记者,马某2008年11月份与他签订租赁合同时用的是“李某某”的身份证,直到案发后民警查到马某的真实信息,他才得知其本名。不久前,马某的暂住证即将到期,他曾好心提出帮其去派出所更换却遭拒绝。

  目前,鹿城刑侦大队已介入调查。(金磊 胡超然)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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