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确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限
2014年06月09日 14:15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获悉,今年9月30日前,除涉密部门外,大连市使用财政拨款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一并公开。
大连市政府专门发出通知,在确定了今年的公开时限后,还明确以后年度的预决算公开时限为预决算批准(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所有地区和部门原则上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预决算时间要保持一致,每年集中时间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力争一天内公开完毕。
大连市要求,预决算公开应当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同时,要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以方便查询监督。(记者 王刚)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