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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3户村民举报少拿拆迁款48.9万 质疑补偿偏低

2014年06月13日 10:32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村名看到了当年按手印的赔偿表单

2000年蔡家在赔偿单上按下了手印 记者 资渔

  14年前,嵩待高速至寻甸县城连接线开建,涉及拆迁的村民把房屋拆完,领了补偿费用后,一张“房屋及附着物拆迁统计表”出现了。

  统计表上的补偿金额,与村民们拿到手的钱,相差数万元,其中有13户村民实际领到的费用,与表上统计的金额相差共计48.9万元。13户村民据此委托也是拆迁户的老李申诉。10多年过去,村民的诉求尚无结果,而对引起这场风波拆迁统计表,相关部门一直不承认它的真实性。

  质疑 修路拆迁补偿偏低

  老李今年71岁,寻甸县人。2000年启动嵩待高速寻甸连接线建设工程后,他和其他拆迁户卷入一场“讨要被克扣的补偿款”风波,至今仍没得到满意答复。

  “虽然已过去了10多年,但我对这些事记得清清楚楚:存在什么问题,找过哪些部门反映,这些部门谁接待的,办公室在哪等都能一一说出。”老李说,这些年来他们向各部门反映过几十次,都没有一个明确结果。

  2000年,嵩待高速开建,至寻甸县城的连接线也开始动工。连接线的拆迁涉及金所往县城途中的三月三、刘家坝、沙坝塘等村庄。

  包括老李在内的村民们说,“拆迁时没有提前告知过补偿标准,工作人员只是说哪些房子要拆,然后就量面积,告诉你补偿多少,之后就开始拆迁,连个协议也没有。”在三月三村,提及当时的修路拆迁,村民们意见比较大。

  蔡世清家当时在路边有三间房子,开了餐馆、商店,每个月收入很可观。“3间房子才补偿了2万元,由于当初的补偿太低,我们还阻止过施工。”蔡家人说,拆房子时对方非常霸道,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徐乔友家的两间两层高砖房只补偿了5.2万余元。在县城边大花桥附近开店的老李租地开餐馆、商店、旅社、放映室、浴室等。拆迁时,他先后领到了7万多元补偿费。

  2000年底拆迁完成,随即开始修路,2004年通车。“在这期间,大家听说补偿偏低了,且指挥部上报的金额与村民们领取的钱存在差距,找过指挥部,可没有结果。”老李说。

  风波 拆迁统计表出现

  2004年,村民中有人通过关系复印到一张寻甸县城关乡建设村委会的“房屋及附属物拆迁统计表”,里面有村民的名字和对应拆除房屋类别、面积以及涉及的各项数据和最终合计补偿金额。

  “统计表就是最终上报的,上面的金额与大家领到的差距较大。”老李拿出村民们领取补偿款时按过手印的《嵩待公路联络线建设村委会房屋拆迁补偿花名册》和统计表进行对比,有的相差一万多元,有的相差6万多元。在花名册中,村名徐乔友登记领取的是52207.5元,但在拆迁统计表中的合计金额是117161.5元,相差6万多元。”如果没有这个统计表,我们或许也不会较真,吃亏就吃亏了。“老李说。

  之后,三月三村、刘家坝村、沙坝村、回龙村的13户村民表示要讨回差欠的48.9万余元差额。老李说,这13户村民大多没有文化,就委托他找各部门反映情况。

  从2004年开始,老李先后整理了大量材料向省市县各部门反映。10年来,老李保存的各部门接待后转办的告知单有30多张。

  “我最先向寻甸县进行问题反映,没得到结果,随后只好向上级部门反映,可每次把材料递交后最终还是转回寻甸。”老李说,寻甸县信访、仁德街道办收到的材料不止10份。

  “我的房屋拆迁时没有补偿挡墙、填土费4万多元,未给我补偿土地。此外指挥部上报了6户非拆迁户的土地面积套取补偿费,但在拆一补一无偿安置土地时却收取了这6户非拆迁户的购买土地费用,每平米168元,共894平方米。”老李说,情况反映到各部门,到了寻甸县后虽然做了调查,“但都是在忽悠人。”

  焦点 拆迁统计表是否真实

  在一份2009年4月13日昆明市信访局呈报的《市委领导群众来信呈阅卡》上,群众反映的问题摘要为“修建寻甸连接线13户村民房屋被拆,原城关乡建设指挥部侵吞村民应得的房屋拆迁补偿费489510.78元、土地占用补偿费147184元、电源、电视改迁费27390元,村民多次反映但至今未能查清,请求领导督促予以解决。”随后,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向寻甸县政府下发了督促检查通知。寻甸县政府承办情况为:由交通局牵头,规划局、土地局认真调查。寻甸县交通局的情况说明中提到,交通局负责管网拆迁补偿,涉及电信、广电、水务、电力等,都已经严格按照标准补偿。

  对此,村民们认为交通局的情况说明并未切中要害,根本就没有涉及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且交通局并没有涉及房屋拆迁。“这是典型的欺上瞒下,敷衍了事的做法。”老李说。

  6月11日,记者找到交通局,相关负责人称,当时的房屋拆迁确实不是他们在处理。

  针对老李数十次的反映,寻甸县也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书面材料。2011年8月8日,仁德街道办(原城关乡并入街道办管辖)给县政府办、信访局的调查报告中明确了13户拆迁村民的补偿款与村民签过字的花名册一致,且是按照标准补偿,不存在侵吞的情况,关于占用老李的土地、挡墙未补偿一事,街道办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建议由政府办牵头明确事实真相,确定解决措施。

  2012年,仁德街道办针对此事的结案报告中提到,房屋拆迁已按鉴定类别根据标准进行补偿,其他方面也做了明确处理,建议今后不再接待。

  2012年的一份“寻甸县信访事项处理交办单”上的办理结果也显示:仁德街道办已经形成结案报告,整个事件处理清晰明确,建议今后不再接待本事件的信访诉求。

  这些调查结果老李始终不认可,且未对他提供的“房屋拆迁统计表”进行过正面回应。6月10日、11日,记者到寻甸县政府办、信访局、仁德街道办了解相关调查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对这张统计表仍持怀疑态度,并表示这张统计表很可能是假的。

  求证 统计表复核人称数据真实

  11日,记者来到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原土地局)了解当时的相关资料,并核实统计表的真实性。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来意后让记者到行政执法大队询问。

  执法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听说过此事,当看到统计表后,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认为“既然村民拿到了这张统计表,说明不是无中生有。至于表从何而来,不太清楚,或许是从当时的指挥部通过办事员流出来的”。工作人员说,从统计表的金额来看,与村民实际签收的存在差距,或许是指挥部为了套取其中的经费作为开支,但具体情况不太情况,只是一种猜测。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年代久远,当时的档案资料不太容易查找,加之当时组建指挥部是抽调了土地局一名李姓副局长和几名工作人员参与,后来出了问题被判了刑,也不好找。

  统计表究竟是否真实存在?记者多番查找,在寻甸金所找到了表上的复核人员马自达。马先生肯定地说:“这份表真实存在,制表人为刘志芬,而此人系临时安排,指挥部撤走后就离开了。”马自达称,他负责对表中的数据进行复核,并对照着当时的补偿标准核算,确定数据是否准确。但他并不知道村民实际拿了多少。“这份表是最终上报的,这几年已经有人多次找我证实过这个统计表了。”

  老李介绍,反映那么久都没有解决,其中可能存在腐败、包庇问题,于是他近期把材料寄送到了昆明市纪委,随后转交到寻甸县纪委办理。

  6月11日,记者找到寻甸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熟悉情况的信访室主任下乡去了,得等其回来才能回复对于此事的调查情况。直到记者发稿,仍未得到答复。

  朱家吉(都市时报)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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