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州创建无传销城市 力争3年内九成县市区无传销

2014年06月17日 11:12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意见》出台,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90%县(市)区实现无传销城市的目标要求。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是试点阶段。仓山区、罗源县为试点区、县。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面推进阶段,其他县(市)区参照试点县、区的做法,深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15年底全市10个以上县(市)区通过创建验收。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为攻坚阶段,确保全市9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创建验收,实现创建目标。

  市政府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区)”活动纳入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县、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对创建活动不重视、失职、渎职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记者 何佳媛)

【编辑:刘艳】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