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污染企业未交2万罚款 被追罚2万
2014年06月25日 13:37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6月2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企业因扬尘污染被处罚2万元,但并未依法缴纳。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企业又被追缴滞纳金2万元,也就是说,该企业付出了4万元的代价。这也是乌市环境监察执法首次收缴滞纳金的环保行政处罚案件。
去年11月6日,在江苏水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工地现场检查时,因存在扬尘污染,乌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对企业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企业主如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根据法律规定,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收缴滞纳金。但15日期限过后,企业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未缴纳罚金,乌市环保局向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无视法律尊严,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不仅不能逃避法律制裁,反而会加大违法成本,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新疆都市报讯 记者逯风暴报道)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