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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多少公司招工违反《劳动法》

2014年07月03日 09: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前阵子,我到一个油墨公司找工作,人力资源部一个女职员要求我去指定医院体检,然后交50元钱服装押金,就可以上班了。与她面试时说的完全不同,车间全是重体力活,几天后,车间领导以我力气太小为由,辞退了我。

  结算工资时,我要求报销150元钱的体检费,但人力资源部表示按公司规定,只有转正后才能报销。我不服气,说卫生部2012年出台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上岗前、离岗时的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而且向员工收取服装押金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然后走了出去。

  几分钟后,一个女职员打来电话,让我找某领导签字可以报销体检费。我想,关键是我抬出了法律法规。

  现实中,虽然不少工厂很正规,规模也不小,但同样存在不少违反《劳动法》、侵害员工权益的事。比如体检费不报销、要求交押金、交培训费等问题。我相信这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已经司空见惯。像这家油墨公司,在当地是一家知名企业,员工有五险一金。大厂如此,小厂情况可想而知。进厂时,人力资源部给每个员工发了《员工手册》,里面很多是讲员工违纪如何处罚的厂规,可为什么没附上《劳动法》这样的国家规定呢?又有多少用工单位懂得《劳动法》、多少员工愿意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不知道劳动保障部门日常的监管在哪里?(浙江 职员 姚孝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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