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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女子网络传销获刑1年8个月 涉及金额逾千万

2014年07月10日 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7月10日电 (记者 安源)记者10日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家住该市锦江区的女子赵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0年6月,家住成都锦江区的赵某与朋友林某闲聊时,林向其介绍江西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太平洋直购官方网,林说该网购物非常便宜,消费的同时还可赚取美金,并现场打开网站供其浏览,展示自己在该网购买的包。

  赵觉得这个网站很好,在林的帮助下注册成为会员。赵某先期投入7000元人民币,购买1000个PV(该网返还渠道商户的利润以“pv”这一形式反映,1pv=7元人民币)成为该网站的“合格诚信渠道商户”,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太平通宝”向该公司缴纳了3.5万元保证金。

  成为该级别的商户后,赵某拥有了“担保邀请的资格”。从初级的“合格诚信渠道商”到最高的“全球诚信渠道商户”共分12个等级,每个等级都对应一定的pv积分和返利比例。返利的来源分为两种,包含商户的自身消费和所发展的渠道商户缴纳的保证金。

  为进一步拓展下线,赵某自费印刷了几千份宣传单,在公交、火车、飞机等公众场合向自己认为可能网购的人群散发。随着发展下线人数的增加,赵某升为“特区诚信渠道商户”,对应的pv积分等级是211万pv(涉及金额约为1482万元),可获得61%的返利比例。

  截至2012年4月9日,经赵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达到了56302人,共计获得总返利110081.24“PV”,获利698823.52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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