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口:社保费征缴大厅搬迁 11至14日暂停社保缴费

2014年07月11日 10:10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获悉,从今日起,位于海口海府路省军区二所内的社保费征缴大厅将搬迁至海口泰华路18号水岸长桥小区商铺。7月11日至14日暂停办理缴费业务,7月15日起在新办公地点正常办理缴费业务。

  据了解,按照部门分工,省市社保局将对参保人缴费申报信息进行核定后,传送至地税部门进行征缴。目前,社保费征缴大厅的主要业务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参保单位缴费、退费管理等。社保部门对缴费基数、金额进行核定后,灵活就业人员凭借身份证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申报表,直接办理缴费,缴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个人委托银行代缴,二是用银行卡通过POS机刷卡缴费。缴费单位办理“三方协议”缴费的,需缴费单位经办人员到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领取并填写《委托缴税(费)协议书》,按流程办理。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是按季度缴费,如临近退休或办理保险关系转移等情况需要按月核定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向社保局提出申请。”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时间为每月的6日(节假日顺延)至月末3天前。社保费征缴大厅搬迁后,各项业务的受理时间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第三季度的社保费可于7月至9月之间缴纳。市民前往新的缴费大厅可乘坐14路、22路、27路和50路公交车,在“外滩中心站”下车。

  昨日是省军区二所社保费征缴大厅对外开放的最后一天,虽然大厅外贴出了“搬迁告示”,但记者发现一些前来办业务的市民对于缴费大厅搬迁和“4天暂停办理业务”并不知情,还有市民抱怨大厅内的服务窗口撤得太早。(记者 罗安明)

【编辑:刘艳】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