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乡低保上调惠及469万人 增幅分别超13%和15%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我省以县为单位的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已完成,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比上一年分别提高13%和15%以上。这是2011年以来,我省第四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惠及469万人。
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此次各市州以县为单位,从1月份起统一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标。目前全省各地已完成了提标审核审批及入户核查等工作,从第二季度开始按新标准兑现城乡低保金,并补发第一季度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
提标后,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8.68万人,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6.88%,月平均保障标准从2013年的352元提高到398元,增幅达13.07%;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013年的235元提高到260元,增长10.6%。农村低保对象方面,全省有420.44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1.84%,年平均保障标准从2013年的1841元提高到2125.3元,增幅达15.4%;年人均综合补助水平从2013年的982.7提高到1157.37元,增长17.8%。
从全省各市州来看,贵阳市保障水平最高,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为平均每人每月437元,农村低保对象平均每人每年2964元。
从2011年4月开始,贵州在之前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2%的增幅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一次提标;2012年1月和2013年1月,全省均按不低于10%的增幅对城乡低保标准实施了两次提标。(本报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