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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善待国民党抗战老兵最需“及时”

2014年07月11日 14:06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去年7月3日,国家民政部一纸“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保障”的政策,引发热烈反响,广获称赞。今年7月9日,记者获悉,南京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将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经过摸底调查,72名抗战老兵成为首批惠及对象。符合政策的抗战老兵每月将有2000元困难救助。(《现代快报》7月10日)

  有人说“老兵不死,只是凋零”,不死的只是精神,正如有抗战老兵所称,“我们不怕死亡,我们怕被遗忘”。忆当年,他们告别父母、走上战场,为抗击日寇浴血奋战,他们不应该被忘记,理应赢得尊重。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77周年仪式中,与习近平一同为“独立自由勋章”雕塑揭幕的两名老兵,分别是参加过抗日战争的新四军老战士焦润坤和国民党老战士林上元。此外,抗日英烈环廊铭刻着295位在抗日战场中牺牲的旅职或少将以上国共两党将领中,包括张自忠、左权、杨靖宇等抗日名将。

  尊重历史,首先铭记历史、还原历史;善待国民党抗战老兵,首先要尊重他们的抗战事实。近年来,从上到下方方面面都在努力善待老兵。据新周刊创始人孙冕透露,这几年老兵去世人数增多,“有一次我带着钱、粮、油去看一位老爷爷,才知他昨天刚走。东西放到遗像前,大家泪流满面……”南京的调查显示,“老兵们年事已高,最年轻的是87岁,最大的已超过100岁。”这些老兵普遍生活困难,如果再不及时伸出援手,他们或将在孤独而痛苦中离去。

  其实,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提出关于优抚原抗战老兵的建议,几个月后,民政部在对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260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有关工作,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值得提及的是,尽管民政部提出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但各地有没有“及时”,公众不得而知;有没有纳入保障,公众也不得而知。从相关报道知悉,我们看到有的地方已经向社会发起寻找当年抗战老兵、每月提供2000元困难救助的活动。这显然是一种善举。

  众所周知,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而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既然国民党抗战老兵也为抗日战争流血牺牲,既然他们的贡献彪炳史册,是不是也该享受到一定的优抚呢?

  “弹尽,援绝,人无,城已破。职率副师长、师附、政治部主任、参谋部主任死守中央银行,各团长划分区域,扼守一屋,作最后抵抗,誓死为止,并祝胜利。”连日来,国民党74军57师常德保卫战中的一封电报在网上传颂,让不少人感慨万千。每个抗日的好男儿都是英雄,记住国耻国难,记住历史的惨烈,也记住英雄的血泪。今天,我们国家日趋富强,让每一个健在的老兵都有体面的晚年,这是不容推卸的道义和责任。时光匆匆,岁月易老,善待老兵,请拿出诚意,更需先做到“及时”二字。(王石川)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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