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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查处大量“问题船舶” 312艘次船舶被滞留

2014年07月11日 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武汉7月11日电 (谢军 廖磊 徐金波)截止7月11日,长江海事部门在今年船舶标识和配员专项检查活动中共检查船舶26000余艘次,发现存在“配员不足”、 “人证不符”、“船舶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船舶1400余艘次,滞留312艘次,有力维护了辖区水上安全。

  据长江海事局局长王茹军介绍,“配员不足”主要指船舶当班人员不能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人证不符”是指船员适任证书、身份证件和船员本人不一致,存在租借、伪造证书等问题;“船舶标识不规范”主要指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水尺标志和船名灯箱,其位置、尺寸和形式等不符合规范。这些都不利于海事部门的日常船舶管理及船方之间的交流,极易给船舶安全带来隐患。

  长江海事部门对于存在问题的船舶实施“六个一律”的“从重、从严”处理办法:即发现船舶配员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安全检查,并禁止离港(滞留);发现船舶配员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列入船舶黑名单,实施到港必查;存在租借船员适任证书、人证不符情形的,一律暂扣船员适任证书12个月;伪造船员适任证书或虚假代理骗取船舶签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长航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公司所属船舶有配员不足、人证不符等问题的,一律对公司实施附加审核;船舶标识存在缺陷的,一律依法严重处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活动从4月21日开始,将持续到7月20日,重点检查航行长江干线的干散货船、砂石运输船等船舶,严厉打击 “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 和“船舶标识不规范、不清晰、缺失”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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