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50人以上聚餐要申报备案 超100食品留样
2014年07月14日 10:5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将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监管。今后,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需要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则要求对食品成品进行留样。
据了解,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申报表,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备案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社会人士可通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问题。(记者 张旭)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