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0至14岁儿童伤害致死首位原因系溺水

2014年07月17日 09: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全省少年儿童死因情况。据通报,全省5~19岁孩子的首位死因是伤害; 0~14岁儿童伤害致死的首位原因是溺水, 15~19岁儿童的首位伤害死因则是交通伤害。

  根据广东省第三次死因回顾性调查结果显示,全省0~19岁的孩子,每1万人中约有2人是因伤害而死亡。

  伤害是全省儿童第一大杀手,导致儿童死亡、残疾、住院和缺课。溺水和交通事故这两种儿童意外伤害中最常见的死因,不同年龄段的伤害死亡原因排名不同,0~14岁儿童伤害致死的首位原因是溺水, 15~19岁儿童的第一位伤害死因则是交通伤害。省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主任医师孟瑞琳提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也是威胁儿童生命的重要伤害类型。

  通过对2012年(最新)的广东省伤害死亡监测数据分析发现,婴幼儿、学龄前儿童的前三位伤害致死原因分别是“呼吸受到意外威胁(包括溺水)”,占45.6%,交通事故占28.9%,跌倒占10.3%。而在校学生的前三位伤害致死原因则有所不同,分别为交通事故占44.8%,呼吸受到意外威胁占21.5%,故意伤害占11.7%。

  如何减少孩子因为伤害而死亡?孟瑞琳建议,首先,应加强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建设,让孩子安全地学习、锻炼、玩耍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户外的池塘、小溪、沟渠等自然水体周围应安装围栏等。

  其次,调查结果表明,家长或看护人监管缺失或片刻疏忽是儿童伤害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强化成年人的监护是预防儿童伤害的重要措施。

  孟瑞琳特别强调,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不能将5岁以下的儿童交给未成年人看护。(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康信)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