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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监督官员八小时以外不宜搞“专业盯梢”

2014年07月24日 09:1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多个区县结合自身的特点各出“奇招”“狠招”遏制腐败,比如密云县建立干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7月23日《京华时报》)

  原则上说,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社会活动应该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但是建立“监督员队伍”监督八小时以外,这样的监督有点接近“专业化”,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由退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大学生村官、社区负责人等组成的100名干部监督员队伍,要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这种监督,不同于公众、网友监督的随机性,而必须要“锁定目标”,认真观察、调查,才可能有“定期汇报”的内容。而目标一旦是锁定的,监督就接近于盯梢,监督员就成了“特工”,而被监督者肯定是时刻坐卧不安,脊梁骨都得冒凉风。

  社会监督的最高境界,是将公权力关进笼子。然而所谓笼子,应该是制度的笼子,主要体现于权力制衡机制,比如“不能贪”——即便有些官员胆子大、敢贪,如果批示、打招呼都不灵、个人也拍不了板,则想贪也贪不成。社会监督,包括监督官员八小时以外,当然也是笼子机制、权力制衡概念的一部分,但是建立监督员队伍搞“专业监督”,科学性值得商榷:人海战术的“专业盯梢”,除了会让八小时以外的不健康活动更隐蔽,某些官员的“反侦察”能力会“魔高一丈”,权力的不轨念头会不会真正收敛,回过头来看看我们曾经实践过的数不清的“奇招”“狠招”,再看看今天的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答案便清晰了。

  更科学和有效的社会监督方式,我认为是官方只需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比如网络曝光平台,就够了。有了这样的平台,则无需官方“建立”,而几乎人人都可能成为监督员。如果社会公众人人都可能将官员八小时以外不健康的社会活动随时“汇报”在监督平台上,则是有问题的官员会脊梁骨冒凉风,而没问题的官员则会大大方方,自然自在。而如果大家都知道存在一个“专业盯梢”的队伍,则必然是人人惶恐,没问题的官员也要脊梁骨冒凉风——背后有眼睛盯着,心里没鬼也不自在。虽说官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该接受监督,私权利应该部分让渡于公共利益需要,但过高强度和密度的监督是否必要、合理,应作科学考虑。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是草木皆兵,前者靠个人行为的自控约束,而后者则包含了无谓的惶恐。而对没有问题的那些官员来说,无谓的疑神疑鬼与精神压力,无论对其本人的身心健康、个体权利,还是公共利益,都有害无益。

  让权力运行过程透明,让行政信息公开,让公众人人都有公开举报的便利,让所有的举报和投诉件件有回音、有落实,做到这些并不难。而如果这些能做到,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专业盯梢”则大无必要。(马涤明)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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