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设市级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 资助金10万元起
2014年07月25日 10:2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佛山的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注意啦,一大波福利又要降临。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获悉,今年佛山市首次特别设立350万元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扶持和资助社会建设工作。
“面向五个区,所有公益项目、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都可申请,每个审定项目的基准资助金额为10万元。”据佛山市社工委公共服务促进科科长刘高林介绍,资助金额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单个项目最多可申请15万元,而资金发放则分为两期,项目审定后先给70%,项目结项再给30%。
刘高林称,这是佛山市首次设立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除了资金支持,社工委将会帮助入选的项目链接更多社会资源,以推动其发展壮大。
尽管所有社会组织均可申请专项资金,但社工委明确强调,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已经在推进的项目,“我们十分注重项目的可复制性和创新性,有进一步推动和发展的可能。”
“我们不是搞公益创投,如果你只是有一个idea,那么申请到的可能性不大。”刘高林称,目前顺德、南海两区已先行探索,在区一级层面对公益创投项目已经有一定的扶持,结合其他城市的实践经验,决定佛山市级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项目进一步扩大,而不是启动或建设。(记者唐金凤)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