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随礼不得超工资10%”:谁监督谁核实?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通知》的涉及对象,包括蒲江县所有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干部职工、县属企业班子成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村(社区)干部。(7月24日《人民日报》)
支持 规定比较人性化
江小侠:应该扩大到全社会,现在送礼之风太猛了,挣的钱都随礼了。
独立的思考:规定送礼上限是个很好的进步,反对大操大办的同时也减轻大家的人情负担,值得推广。
坚强意志:如果彻底禁止随礼则有些矫枉过正,毕竟公务员不是活在真空里,他们也有亲戚朋友,也需要人际交往。
晓哲:这一带有“人性化”的规定,至少让人看到了纪律规定的进步因素,不再以“冷冰冰”的面孔示人,让纪律和制度带有“温情”色彩,也是纪律和制度的内涵之一。
质疑 想过怎么执行吗
爱从容争:随礼时还得附上工资单?
嘿嘿嘚波嘚:又一个用屁股想出的规定,想过怎么执行吗,靠自觉?
隔山打鸟:岂不是还要成立一个干部随礼管委会,负责查对干部工资?
狂想曲:如何实施?谁来监督?谁来核实?难道让纪委监察的官员代收,查实后再转交?
悲观 不过一张纸而已
做梦的石头儿:在人情社会推行这种冷冰冰的规定,难!
橙-梦想:还不让别人私下送啊,明着送三百,暗地里送一万。
流沙秋叶:违反了这条你会怎么处置?这样的硬性规定,如同游戏一样!
喝黄河水的人:送重礼的人还能满天下嚷嚷我给领导送了多少吗?这个通知只不过是一张纸而已。
分析 随礼风俗变味了
百折不挠的木头:中国人的红白喜事随礼是多年以来的风俗,只是现在变味了。
张庭源律师:限制特权,打破“铁饭碗”,让权力在透明、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运行,谁还会去巴结干部?
围观2已:喝喜酒随礼是道德的事,但是公职人员受贿是法律的事。如果道德迁就于法律,那就是法治;如果法律迁就于道德,那就是人治。你想要收大礼就别当公职人员,当了公职人员就别想收大礼。
( 小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