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市不再新建经适房、限价房项目

2014年07月25日 16:4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4日审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在说明时指出,在原有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后,不再新建经适房、限价房项目。

  《条例(草案)》规定,原来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种配售型保障房,以及廉租房、公租房两种配租型保障房,合并统一为“一租”“一售”两类保障房。政府将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即“一租一售一补”三种保障方式。

  为做好与现行制度的衔接,实现平稳过渡,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条例(草案)》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房仍按原规定执行;限价商品住房摇号、分配和后期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价住房统称纳入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管理。

  在保障对象方面,《条例(草案)》取消了收入准入标准,规定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和个人、无房或者住房困难的,均可申请保障性住房。此外,附则中还规定,按照居住证制度,享有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记者施洋、林苗苗)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