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十家公共场所摆放烟灰缸被罚款
2014年07月28日 10:59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26日,记者从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近期,他们在对辖区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时,有两家宾馆因在客房摆放烟灰缸而被要求整改,而从今年的3月份到7月份,已有20余家公共场所因为放烟灰缸而被罚款,每次罚款都是500元到1000元不等。
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对辖区宾馆的客房随机抽查时,发现了辖区两家宾馆的房间内摆放了烟灰缸,就根据《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还要求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不允许提供任何有关烟的东西,如果提供如打火机、烟灰缸就违反了条例,他们就有权利进行处罚。
“根据三段式执法,我们这次只是要求整改,如果检查时还发现类似情况,我们将会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检查的时候,首先是劝告、整改,第二次再发现会是警告,第三次将会是处罚。“从3月份到7月份,辖区各类公共场所因为提供烟灰缸等物品已经有20余家被罚款,罚款金额都在500元到1000元不等。”(记者 晓岩)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