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救灾大米闲置发霉伤的是基层政府公信力
据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就在一些地方正积极抗旱之际,在湘西却曝出一件令人痛心的事儿:去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白羊溪乡部分田地绝收,村民不得不买米维生。然而,120袋救灾大米却在闲置一年后霉变。涉事乡党委书记目前已被免职,并和乡长共同出资购买新鲜大米,补发给村民。
一边是灾民等米下锅,一边却是乡干部嫌救灾大米“太少了”,担心“分不好”而任其闲置发霉。两者形成极大反差,刺痛民众敏感神经。120袋大米不能整袋分,可以分散分,或先分给村里最困难户,总比闲置发霉要好。此事折射出当地乡官缺乏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以及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试想,如果当地乡官多一些民生理念,多站在灾民的角度换位思考,或许不会发生这种闹剧。可见,乡官不作为,责任心发霉,才导致救灾大米发霉。
120袋大米虽不多,却代表着爱心人士的一片慈善之心;120袋大米虽不能解决灾民的根本问题,却能让灾民感受到社会的爱心关怀,树立生活信心。而今,救灾大米闲置发霉,受伤的不仅是一颗颗爱心,还有基层政府的公信力。
更诡异的是,120袋大米被闲置了一年,居然无人问津,相关的监管制度跑到哪里去了?须知,救灾是政府的义务,不是对灾民的施舍,可有可无。救灾大米发放理应有本明白账,发放救灾大米,不仅是把大米送到当地乡官手里,还要把大米分发到灾民手中。而救灾大米闲置发霉,不仅说明当地乡官把救灾大米当作了一种施舍,而且也说明救灾大米的发放监管缺位,亟待补缺。
救灾大米闲置发霉,虽是个案,但引发的思考却很深刻。面对发霉大米,不仅要问责负责乡官,更要从中吸取教训,反思相关监管制度的缺陷,及时出台救灾物资发放监督管理办法和为民服务行业规范,约束官员端正服务理念,真正把群众的需求当成第一需求。(吕也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