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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模范失范理应“摘帽”

2014年08月08日 10:43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7日媒体报道,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撤销何涛的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几天前,何涛因涉嫌非法贩卖《出生医学证明》,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道德模范的“倒塌”,引起舆论喧哗,有人恨其不争,有人怜其不幸,有人直斥模范虚假。其实,这不过是一件十分平常的违法事件。众所周知,在法律面前,顶着道德模范光环的何涛并没有任何豁免权。

  值得注意的是,从许多网友对此事的评价来看,不乏充斥着把模范拉下神坛的快感,以及流露出对社会道德沦丧的绝望之意。他们或奔走相告,直呼“看看全国道德模范的真面目”; 或正义凛然,高喊“我们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或沮丧、困惑:“我们的社会还有道德可言吗”……种种言论,在网上不一而足。

  就个案而言,何涛贩卖《出生医学证明》是事实。但她十年来对半身瘫痪的丈夫不离不弃也是事实。即便如今违法了,她那种常人难以做到的恩情重义并不应该被遗忘,甚至被诋毁。换而言之,身为道德模范的人倒了,但是我们这个社会所崇尚的道德风尚、精神品质并没有倒。作为曾经的道德模范,何涛既然已经失范,有关部门理应摘掉戴到她头上的“模范”桂冠。但是公众没有必要对此作出过多的解读。(颜云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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