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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食品召回还须多管齐下

2014年08月08日 11:0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若食品出现严重安全风险,食品生产者应在知悉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并立即实施召回。召回也是一把双刃剑,也会带来声誉、财务等方面的风险,如何让企业主动召回,让食品召回不“难为情”,既需要通过宣传教育、设立食品召回责任保险等措施,让生产经营者学会“自律”,更需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对食品生产者形成有效的“他律”,唯其如此,食品召回才不会停留在纸面上。 任小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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