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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骗子街头导演“买药记” 忽悠老人十余万获刑

2014年08月20日 2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8月20日电 (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张茹颖)应某、陈某、李某、夏某等四人合谋设连环套,假装互不相识的买方、卖方和中间人,一搭一唱以倒卖抗癌药“赚差价”为诱惑,骗倒了不少老人。8月20日,四人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应某等四人都是丽水人,行骗前他们商量由陈某假扮买药人,李某充当卖方,应某为识路的中间人,夏某负责开车和跟踪受骗人。

  2013年7月20日,应某等四人开车到仙居,在闹市区向迎面走来的郑大爷搭讪。

  “大爷,我是从海南来的,您知不知道张水花服装厂往哪儿走?”陈某上前询问。郑大爷说不知道。

  此时,“正好”站在他旁边的应某插话说认识厂长的弟弟,可以带他找到厂长家。

  陈某立即表明自己来向厂长的父亲买一种抗癌药,愿意出145元一粒的价钱购买。随后又面露难色表示自己不便出面,希望两位能帮他牵线搭桥,事后给好处费。

  郑大爷欣然同意,他与应某一同前往“厂长”家。两人表明来意后,李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感冒药,冒充抗癌药递给郑大爷。在当面打电话向“爸爸”请示后,李某表示可以卖给他们2000粒,每粒105元,但是要求绝对保密,而且只要现金,不能转账。

  这时,应某将郑大爷拉到一边,提议一起出钱买药再卖给陈某赚取差价。郑大爷动了心,马上从银行取出6万元。

  李某接过钱,将一塑料袋“抗癌药”交给郑大爷,但说支付的钱不够,要求再拿些钱来,并称为防止两人持药潜逃,要先将认识的应某扣留。

  郑大爷独自一人去找陈某拿钱,没有看到陈某踪影,回头再寻找李某,他们也不见了。郑大爷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并报警。

  同年8月15日,尝到甜头的应某和陈某根又伙同程某(刑拘在逃)和蒋某(另案处理),在椒江演了一出相同的“四簧”,骗得另一位老人10万元钱,最终被警方抓获。

  据应某交代,他之前还合伙他人以倒卖古董赚差价来行骗,也是扮演中间人的角色,骗了两个老人5万元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应某、陈某、李某、夏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四人作出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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