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甘肃未成年人卖血事件中的罪与罚
2014年08月29日 11:2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兰州警方通报一起强迫未成年人卖血案。案发前,当地流传着“有人掳孩子强迫卖血”的传言。但是一些孩子在被掳走卖血后,会为了赚零用钱主动再去卖血,然后拿钱去网吧。据当地人称,小学生会成群主动去血站卖血,甚至发展自己的同学。(8月28日《新民周刊》)
@高亚洲:既然按照相关规定,卫生部门以及食药监局对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负有监管职责。那么,无论是“归甘肃省卫生厅管”,还是“武威市卫生局管理”,都不应该成为监管阙如的理由。而据说这个采血站与镇政府一墙之隔,但是在问题发生之后,该镇政府的负责人却抛出了“实际上,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说法。或许,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两者确实不存在关联,但是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总不能无视地方的治安管理,不能无视当地孩子的安全吧?
一些孩子“为了区区十几二十元去卖血浆也不足为怪”,而在“一浆难求”的逐利冲动之下,血站那么多工作人员的“睁眼瞎”,似乎也是想见的情形,但正如媒体所说,民众眼里早已公开的秘密,监管部门却长期失察,显然不是一句“不归我们管”就能撇清责任的。即便就算是真的自愿,管理上的混乱和监管上的缺失,相关部门又如何能逃脱谴责呢?而个中的罪与罚显然需要一次有决心和魄力的整治和建设。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