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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放开地产中介收费 需明码标价且在醒目位置公示

2014年09月04日 09: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广东省发改委、住建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广东省决定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通知要求地产中介需悬挂公开价目表,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通知指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价格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项目及费用。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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