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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成流动人员档案失联 传统人事档案制度待改革

2014年09月09日 10:04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该省人才交流中心目前管理有流动人员档案5万份,其中有四成档案长期处于“失联”状态。而记者通过对30人摸底调查后发现,有八成受访者对个人档案的内容和作用知之甚少。

  自8月13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将于2016年取消档案费后,围绕“人事档案”的讨论持续升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成社会各界关注焦点。

  流动人口一直自己为档案付费

  “我国的人事档案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成都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韩文丽告诉记者,我国人事档案最初是党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直至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作为“职业诚信记录”服务于就业。

  据介绍,我国对于档案采取分类管理方式,上世纪90年代相继出台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三部法规涵盖了我国全部城市劳动人口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收费规定与上述法规同步开始执行,不同的则是,公务员档案享受免费管理待遇,企业职工的档案管理费用由单位承担,而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费用则要自行支付,档案寄存在人社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现行制度,流动人员的档案只能由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来管理,不能随便销毁、故意丢弃。办理退休养老等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婚育证明、转正定级,以及开具出国、考研、考公务员、职员等有关证明,都需要查验人事档案。所以人才交流中心是流动人口档案的唯一去处。

  “按理说,保管人事档案属于公共服务范畴,为啥我们的档案就得自己出钱托管?”现在成都某私企工作的李蔷,大学毕业后就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每年虽说缴费数目不多,但对于档案收费问题她一直存在疑惑。“流动人员档案收费自行买单,这种‘看人下菜’的收费方式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成都市档案局政策研究室韩处长表示。社会评论人士则认为,档案管理费一只脚踩在市场,另一脚却踩在“计划”之中。人才市场作为事业单位收费具有垄断色彩。

  8月1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将于2016年取消档案费。近日,记者就“取消档案费”问题询问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负责人时,他们的答复是:“我们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档案管理费依旧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档案弊病限制了人才流动

  据了解,随着我国大批企业关、停、并、转,新的用工制度逐渐建立,职工的档案管理逐渐与企业分离,原本的“单位人”开始向“社会人”转变。1997年,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退休以及养老保险也开始与人事档案脱钩。随着我国传统人事档案的功能大大减弱和退化,人事档案的弊端开始浮现,“弃档”、“死档”、“人质档案”、“虚假档案”等问题在社会上极为普遍。

  陈丽毕业于成都某高校,5年前毕业时进入一家国企工作,当时档案和户口均由国企单位接收并安置。工作3年合约期满后,陈丽跳槽至一家互联网私企工作。阴差阳错,陈丽的人事档案经由原单位人事部门转交至她自己手中,由于工作繁忙,陈丽一直未处理其档案安置事宜。按规定,个人档案不得存留在自己手中,今年陈丽准备和男朋友结婚,于是到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时,被告知档案已经成为“死档”。根据规定,档案一旦丢失或者被确认为“死档”,便不能补救,只能重新建档。“我已经工作五年了,重新建档就意味着之前的工龄作废!”陈丽对此事十分苦恼。

  “人质档案”对人才自由流动的限制也经常受到诟病。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李祖军认为,现行档案法律强调保密,规定任何个人不能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所以公民对自己的档案中装了哪些材料一无所知,无法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他表示,一是对于人事档案的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要把握好中间的度,档案中的个人信息可以有限度公示;二是个人档案中的材料,公民应有获取渠道,公民应该有权利去复印、获取个人的资料;三是档案的流动应该有统一的机构来管理。“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单位就不会用档案来限制人才流动了。”

  此外,“虚假档案”的案例也时有发生。“尽管上述做法属违法,但不能排除某些档案管理人员为牟利而知法犯法。”韩文丽说。

  让档案管理回归社会是改革关键

  目前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设有档案室,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归属“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人事档案分类管理造成管理格局较为混乱。人事档案研究学者陈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建立公民档案中心,让档案管理回归社会。

  陈潭提出,公民档案中心应与图书馆、博物馆一样作为公共服务而存在,实行免费管理。人事档案保管在公民档案中心,既能杜绝因人事档案产生的种种失范现象,还可减少各个单位琐碎的、复杂的“人事臃肿”。公民档案中心也可开设一些私人有偿服务,比如保管家谱、地契等。

  此外,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电子档案的发展趋势日益引起学界关注。“建立电子化档案,是在为档案的信用化做铺垫。”陈潭告诉记者,档案的信用化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大趋势。档案电子化要结合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比如推行IC卡,在卡内储存个人的基本数据与系统记录,由个人持有,更换单位时只需电脑操作,用人单位即可查询应聘人员的数据。不仅管理有规范,成本也会节约。但基于电子档案在真实性、稳定性、可靠性方面存在着隐患,更多专业人士认为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轨并存更加符合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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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知多少

  哪里能保管档案?

  各省、市、区县的人才市场以及街道办均可对档案进行托管;国家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国企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也可保管档案;按照我国档案法等法规,毕业生人事档案属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费怎么收?

  档案费是支付档案管理所付出劳动力的费用。公务员、国企职工个人不用承担相关费用,其他企业员工除部分为员工支付档案管理费外,须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此前,个人托管的档案费为240元/年;从2013年1月1日开始,个人托管的档案费为120元/年;2016年起,全国将取消档案费,由国家财政承担相关费用。

  档案费怎么花?

  档案费的收入全额上缴国库,而后由财政部根据预算核拨经费,主要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工作人员经费,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机构日常运营,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据估算,依据现有每年120元的档案费标准,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费至少达数十亿元。(本报记者 高柱 李娜)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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