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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到派出所自首无法被定罪 急求民警帮找失主

2014年09月17日 09:0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35岁的魏某是河南人。两年前,他和老乡一起到台州黄岩打工,但却一直找不到工作。

  口袋里的钱不多,眼看再耗下去,就要露宿街头了。怎么办?

  魏某的老乡以前偷过东西,挺有经验。他提议,不如出去干几票,救救急。虽然知道这是犯法的,但实在没有办法,魏某只好同意。

  在老乡指导下,2012年9月到10月间,他做了4起案子。“前面3起都是入室盗窃,偷到1000多元现金。最后一次,偷到一台笔记本电脑。”魏某说。

  后来,魏某终于在黄岩的一家塑料厂找到了工作。因为肯吃苦,魏某很受老板器重,多次加薪。如今,他每个月的收入都稳定在3000元以上。

  “日子一安稳下来,脑子里就开始想以前的事。”魏某说,他越想越觉得内心不安,“那段经历就是我的人生污点,每次想起都非常难受。”

  魏某说,那段不光彩的日子就像一块石头,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经过思想斗争,9月1日一早,魏某就带上那台偷来的电脑,到黄岩城西派出所自首。

  然而,民警告诉魏某,他自首的这几起案件,之前都没有接到过失主报案。这意味着,如果找不到失主,那就无法证明魏某带过来的这台电脑是偷窃的,也就无法定魏某的盗窃罪。

  一听说自己主动领罪都可能无法如愿,魏某急了。“求求你们帮帮忙,找到失主,给我一个承担错误和洗心革面的机会。”

  魏某说,自己当初盗窃的地点,集中在黄岩环城西路一带以及南城新村小区。

  “这台电脑,我记得是在南城新村路边停着的一辆黑色别克车上偷来的,地点在小区的20幢附近。”魏某说。

  经办民警李彗星查看了那台电脑,魏某拿到手后,已经格式化了,电脑中已找不到和原主人相关的信息。

  “最近,我们正在联系技术高手,看看是否能够将2年前格式化掉的电脑资料恢复过来。”李彗星说。按照相关规定,魏某作为投案人,留在派出所里接受调查,最多只能有1个月时间。如果一个月过去,还未能找到失主,也只能无条件释放魏某。

  警方称,如果黄岩南城新村有谁在两年前丢过一台电脑,请及时与当地的城西派出所联系。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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