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在考核中增加民主考察才可能防止谎言
一则“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三分之二未统计上报”,惊现于大报:某交警披露,其所在地区多年来有意漏登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三分之二,致使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级公布数量的三倍。其主因,是“有司”为显示本地“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政绩,对基层实行了严格的“交通事故考核排名制”,逼得基层交通事故管理机关出现“不允许增加上报”、“不愿意录入上报”、“不好意思上报”。这一怪相不仅多年存在,且非部分地区特有。(2014年9月11日《南方周末》F30版《交通事故死了多少人》)
这让人想起,前几年“大老虎”有个“各地上访排名”考核制度,压得各地纷纷在京在邑联络“堵截访民公司”和“黑监狱”,每年阻击访民的费用达天文数。好在“忽报人间曾伏虎”,近年取消了这一让百姓魂飞魄散的“考核”。不过,“上访排名”取消,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我们当反思:为何有利于问责的考核,却事与愿违?从理论上说,“各地上访排名考核”也可促基层政府根据本地上访的统计数据,认真分析民怨焦点和原因,与访民认真沟通,听取合理建议,对症改革,让压力变动力。但不幸,有些能吏不想疏通民意,只想“觝排异端”,堵住民怨;不是想通过上访中暴露的不正之风预防腐败,改变贫民“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而只想粉饰现实,讳疾忌医,上欺下瞒,压制民众曝光真相。这就让“考核”异化为粉饰,成为以考核的名义诱逼基层文过饰非,政以谎成。
不深入反思“上访考核”为何异化,自然不可能举一反三。于是“各地上访排名”考核虽终止,改头换面的一些“新考核”,却如雨后春笋。比如,有的地方就出现了“各区舆情应对排名榜”。如此用心良苦的创新考核,似想让基层认真对待新老媒体上的民间意见?但能产生何种效应,殊为可疑。
再回顾前些年对官员的GDP考核制,人才发现了多少难说,却造成了环境透支。“考核”异化癌变的根本缘由,可能是“考核”的考官过于专——只由“高大上”的大官考核小官,难免任何考核都会变质。只有在考核中增加民主考察的分量,才可能防止真相被谎言顶包。
以前文为例,假如《交通事故死了多少人》的作者,可以不用署化名而落真名实姓,并明说事涉何地,则“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级公布数量的三倍”乱相,可望速改。否则,纵使“南周”刊发了《交通事故死了多少人》,也可能是“说了白说”。为何不实名?谁不知实名效益高,非不知也,实有危矣!
(社会公益人士 朱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