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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驴友探险被救 是否该有担当

2014年10月13日 15:21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每年国庆假期,北京消防总是少不了上山救驴友,今年也不例外。记者获悉,从9月29日以来,短短6天,已有27名游客在箭扣野长城被困。(10月5日《北京晨报》)

  由于没有专人维护,也没有相关保护措施,游客攀爬这些未开发的野山和野长城十分危险。类似的情景,不断发生于全国各地。而为了营救这些因探险被困的驴友,当地消防等部门往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在营救过程中,营救人员也面临巨大危险。

  救援费用应由探险驴友承担,已成社会共识,但社会共识毕竟不是法律法规,无法落地。

  驴友探险被困,只要他们报警求助,政府就有责任有义务及时、积极救援。但在救援之后,脱险的驴友必须有所担当。这是因为,探险不同于一般的旅游。如果游客在设施相对完善、管理相对到位的景区发生意外,政府出动武警、消防等力量救援,由此产生的成本应由公共财政埋单。但探险不同,出了状况往往是因其自身造成的过错,因此,对探险遇困的驴友开展公共救援,费用由公共财政埋单,显然是不合适的。

  我以为,应该用法律法规明确驴友的责任和义务,对违规探险者进行处罚。具体而言,将禁止进入区域、救援规模以及救援产生的后果等划分等级,根据这些等级确定被救援者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如果救援人员受伤或遇难,被救援者不仅要被处以罚款,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权利和责任必须对等。违规探险的驴友生命同样宝贵,当他们遭遇危险时政府必须出动救援力量全力搜救,这是探险者享有的权利。但是,对违规探险行为,一定要进行处罚,这是探险者应该承担的责任。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处罚代替道德上的自愿承担救援费用,是对驴友探险行为的规范,更是对他们人身安全最好的保护。  谢庆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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