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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时打架致骨折 法援:不算工伤

2014年10月14日 15:32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市民刘某在后厨干活,不小心将同事苏某的手机碰掉,两人为此厮打起来,刘某被打成重伤。事后,刘某想要起诉打工的饭店,申请工伤。香坊区法援中心律师表示,刘某受伤是“私人恩怨”,不在工伤范围。

  刘某和苏某在同一家饭店学徒。9月末的一天,苏某在后厨摆弄手机,刘某从外面进来准备干活,不小心撞了苏某一下,手机滑落在地。苏某让刘某把手机捡起来,刘某没有理会。苏某与刘某争吵,还动起了手,刘某被打得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经医生鉴定,刘某被苏某踢折了3根肋骨。

  起初,苏某不想支付刘某的医药费,刘某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把钱讨回。几天后,刘某再次找到法援律师,想起诉饭店,为自己争取工伤的赔偿。(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刘某所受伤害尽管属工作时间内的意外伤害,但并非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生活报记者 翟丝雨)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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