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规:五种选择“居保”随时可转“职保”
制图 吴青松
核心提示
别轻易选择退账
清退并终止“居保”的,退还个人缴费;清退并终止“职保”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个人缴费。不过,一旦退账,无法恢复,只能办理退休时才能退账
跨市域转“居保”
将个人缴费和省政府规定标准的缴费补贴合并为个人账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规定转移,而成都市应留在统筹基金里的钱不会转移走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至此,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两大支柱实现“无缝对接”。“居保”与“职保”之间,随时都可以转移接续,但只有办理退休时才能退账。
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表示,政策设计上希望“职保”吸收大量“居保”参保人,未来成都绝大部分市民都享受“职保”,为城乡二元保险并轨奠定基础。
市域内转移
“居保”转“职保”
“补差”含金量最高
在成都市域内,“居保”转“职保”,可选择五种方式。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换算”的方式,成都市从2010年开始实施,此次进行了完善。“补差”是成都去年底增设的转移接续方式,此次进行了完善,更科学合理,是含金量最高的转移接续方式。一次性缴纳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后,个人账户、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转移到“职保”。
相比国家和省上的“居保”,成都市的“居保”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构成。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合并个人账户”时,只转移个人账户,而不会转移应留在统筹基金里的钱。
对于“退账”,陈东表示,他们不建议参保人退账,但提供这个选择。不过,一旦退账,无法恢复,只能办理退休时才能退账。
“职保”转“居保”
提供选择但不推荐
在成都市域内,“职保”转“居保”,只能选择“转换”,即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全额转移,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分别转换为“居保”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
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目前成都“职保”养老保险待遇平均为1800元/月,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平均为2200元/月,已连续10年上调。而目前成都“居保”养老保险待遇平均不到350元/月。所以政策设计上就希望“职保”吸收“居保”参保人,这样多年以后,成都绝大部分市民都享受“职保”,这就为未来的城乡二元保险并轨奠定了基础。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小李的父亲在成都打工5年,“职保”参保5年,而他过几个月就到退休年龄了,如果他继续选择“职保”,就得再缴费5年,然后再看是否达到15年的“职保”缴费年限,到退休年龄却迟迟享受不了养老待遇;而他选择转移到“居保”,就可以一次性缴纳一笔钱,到退休年龄就开始领养老金,虽然金额相对来说少很多。
跨市域转移
“职保”转“居保”
两步走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城镇职保的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均能跨市转移。此次成都也出台了涉及“居保”的转移接续办法。
转入成都:
“职保”转“居保”:先将“职保”从外地转移到成都,再按成都市域内“职保”转换“居保”的方式办理。
“居保”转“居保”:在迁移户籍前提下,转移个人账户。
转出成都:
“居保”转“居保”:先“并账”,再转移。
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这是将个人缴费和省政府规定标准的缴费补贴合并为个人账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规定转移,而成都市应留在统筹基金里的钱不会转移走。
比如小李在成都有1200元“居保”金额,其中个人账户800元;400元统筹基金中,有200元为个人缴费部分。而省政府规定标准的缴费补贴为80元,所以小李能转移到其他城市“居保”账户的就不是1200元,而是800+200+80=1080元,另外的120元应留在成都统筹基金里。
“职保”转“居保”:转移个人账户。
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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